全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培训会议在鄂尔多斯市召开

编辑:    作者:    浏览:     最后更新:2020-09-04



为学习贯彻即将实施的《内蒙古自治区社科普及工作条例》, 2020年8月28上午,全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培训会议在鄂尔多斯召开。自治区社科联党组书记、主席高慧广,自治区社科联党组成员、副主席朱晓俊,自治区社科联党组成员、秘书长张忠良出席会议。各盟市社科联、自治区级社科普及基地主要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培训。会议由自治区社科联党组成员、副主席朱晓俊主持。


   首先,自治区党组成员、副主席朱晓俊总结了2018年以来全区社科普及工作情况,详细解读了《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》精神,安排部署了下一步社会科学普及工作。朱晓俊讲话中特别强调要牢固树立“人民至上”理念;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确保《条例》顺利实施;创新机制,整合社会资源,推进分众化普及;协同联动,丰富社科普及主要载体和形式,打造社科普及志愿服务队伍;完善机制,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社科普及基地建设和管理。




接着,与会人员分组讨论了社科普及工作。鄂尔多斯市党组书记、主席王云主持研讨。各盟市社科联、社科普及基地分别介绍了社科普及中的亮点工作,并就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、社科普及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进行广泛交流研讨。


讨论会上,王云讲到《条例》的出台意义非常大,社科普及活动从此有法可依。《条例》出台第一时间,鄂尔多斯市社科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讨论,并且利用报刊、广播、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广。下一步具体抓以下三点工作:一是社科联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,把内容烂熟于心;二是以市委、政府的名义下达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意见,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,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,共同营造全社会学习《条例》的氛围,让《条例》真正融入在全市各级干部和群众的血液之中。三是加强社科普及人才培养,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社会科学普及队伍,为社科普及工作提供人才保障。


最后,自治区社科联党组书记、主席高慧广作重要讲话,并就下一步社科普及工作提出三点意见。一是要坚持社科普及工作的公益性质,形成以志愿者服务为主体的社科普及工作力量,用好重要公共场所,用好公共媒体和新媒体,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基地作用;二是要坚持社科普及公共服务的属性,将社科普及整合为认知内蒙古、文化增进幸福、社科助力成长和重大主题4个序列;三是要加强对社科普及工作的领导,政治上,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,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,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;组织上,各级社科联要依照《条例》主动工作,依靠政府的领导和党委宣传部的统筹,认真全面落实《条例》各项规定。经费上,《条例》明确规定社科普及经费列入旗县级以上本级财政预算,各地要认真落实,为社科普及工作提供重要保障。

  《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》在2020723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,将于91日施行。是自治区首部专门针对社会科学领域的地方性法规。《条例》的出台,标志着社科普及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。



 文章来源:乌   云

图片来源:李忠政

编辑:张华夏

审核:胡文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