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常规项目(部分)立项公告

编辑:    作者:    浏览:     最后更新:2024-06-27

2024年4月15日,自治区社科联发布了《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常规项目(部分)立项名单公示》,现公示期已结束,正式发布立项名单(见附件1)。有关项目事项要求如下。

请各项目主持人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加入微信群,下载《立项合同书》(附件2),签署纸质合同一式六份。按照《立项合同书》共同条款,重大项目开具首期款10万元,重点项目开具首期款6万元,一般项目开具2万元的正规完税发票。合同封面项目承担单位与所盖公章名称、收款方账户名称必须一致。
各项目承担单位统一收齐本单位所有项目合同与发票,于5月6日前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社科联研究部,不能如期提交的按撤项处理。
各项目组要以服务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决策和提升学术水平为方向,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,精心设计提纲,加强调查研究,严格按照合同履约,按期提交高水平研究成果。

发票付款方: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
纳税人识别号:131500000115150507

发票收款方:项目承担单位

发票明目:技术与研发服务*课题费

发票备注:项目主持人姓名+项目编号

联 系 人:铁璐

联系电话:0471-4910621

邮寄地址: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利民街25号内蒙古社科联研究部319室

附件:

1.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常规项目立项名单

2.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常规项目立项合同书

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
2024年4月22日


附件1: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常规项目(部分)立项名单.xlsx
附件2: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常规项目立项合同书.doc